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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五华金川路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五华金川路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五华金川路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五华金川路加油站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金川路与西三环交叉口东南侧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石油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本项目加油站占地面积为5041.35m2。项目新建油罐区,设置30m³92#汽油储罐1个,30m³95#汽油储油罐1个,30m³98#汽油储油罐1个,30m³0#柴油储罐1个,均为双层油罐,总储油量为105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加油站内设1个罩棚,罩棚下设置4个加油岛,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项目油罐区及汽油加油机配套设置油气回收装置,站内配套设置隔油池、化粪池及排水工程等配套环保设施。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主要经营汽油、柴油零售业务,站内便利店销售、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不涉及汽修服务。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装修废气等。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围挡;安装防尘网,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材料和建筑垃圾规范堆放、遮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禁止随意丢弃;施工通道硬化处理,运输车辆使用篷布严密遮盖,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运输车辆低速、限速行驶,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选用环保装修材料。

2.水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固体废弃物控制对策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部分回填,剩余土石方由施工方运到当地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经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按照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和土石开挖将对施工场地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泥土松散,很容易造成水土流失,本环评提出以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开挖临时排水沟截留泥沙,重点按照要求做好临时拦挡措施,防止造成施工期水土流失,施工中后期,及时做好地面硬化措施,减少地表裸露面积和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卸油、油品储存、加油作业等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尾气,餐饮油烟和化粪池公厕异味。

本项目设置汽油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后,排放量为1.686t/a,呈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可达《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汽车尾气、发电机废气和化粪池公厕异味:项目区汽车尾气、发电机废气和化粪池公厕异味产生量较少,呈无组织排放,在大气环境中自然稀释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备餐间油烟:项目用餐人员较少,备餐间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屋顶烟囱排放。经净化处理后的排放浓度为0.396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排放浓度≤2.0mg/m要求。

2.地表水环境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产生的废水中,备餐间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其它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汇同生活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潜油泵、加油机、备用发电机及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和保养,加强站内车辆管理,在场站的进出口处,设立明显的减速限制禁鸣标志。根据预测本项目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声环境敏感目标大漾田村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便利店商品废弃包装材料,备餐间隔油池废油和备餐间泔水,化粪池污泥等.危险废物主要有三级油水分离池废油,废消防沙,油罐清洗过程产生的油渣、油泥和清洗废液,废弃的含油抹布、废手套和加油机中更换的滤网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便利店商品废弃包装材料可回收部分外售给回收单位,不可回收部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备餐间泄水、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处理资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上门收取并进行合理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三级油水分离池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带走处理;油罐清洗过程产生的油渣、油泥和清洗废液,由有资质的清洗单位负责统一处理;废消防沙、废弃的含油抹布、废手套和加油机中更换的滤网等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本项目固废去向明确,且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固废处置率为100%,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途径主要为项目储油罐、油水分离池、危废暂存间、卸油点、柴油发电机房等油品泄漏或浸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油罐区、三级油水分离池、危险废物暂存间、输油管线、加油区、卸油区、作为重点防渗区,备餐间隔油池、化粪池作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主要为道路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在项目区内设置跟踪监测点对地下水、土壤进行跟踪监测,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为汽油、柴油,项目区最大贮存量汽油60.75t、柴油22.95t,项目Q值为0.03348。《报告表》判定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1,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报告表》分析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油品泄漏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对环境产生影响。通过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贮存使用化学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安装ET-LLD-D双层罐泄漏检测仪,采用“双层复合输油管道”减少油品泄漏;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通过采取上述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后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8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明五华金川路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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