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常见问题问答之十七
发布时间:2022-12-18 10:20:25
信息来源:五华区司法局
编辑:杨倬
审核:杨倬
终审:石庆锋
1.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是什么?
答:(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因此,男女结婚必须是双方自愿,而不是一方自愿,这是我国的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法定结婚的首要条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以周岁计算,而不以虚岁计算,任何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不准登记结婚,达到了法定婚龄的男女推迟结婚的,尊重本人意愿,国家鼓励晚婚晚育。
(3)结婚必须是双方均无配偶的男女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就要求任何人都只能有一个配偶,不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配偶。
(4)我国法律在保障男女婚姻自由的同时,对禁止结婚的条件亦作了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以上就是男女结婚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