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吉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整体迁建》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吉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整体迁建》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吉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整体迁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二环西路625号云铜科技检测实验中心C座二楼
建设单位:昆明吉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环评单位:云南阔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单位与云南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用云铜科技检测实验中心C座二楼用于实验室与办公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998㎡,建筑面积998㎡,项目的建设仅进行简单房间分隔及装修,不涉及土建工程。项目区拟设置实验区、办公区,不配置食堂和宿舍。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在封闭室内施工,废气和粉尘主要集中在室内,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定期洒水抑尘、保持通风等措施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该云铜科技检测实验中心楼内已有的管网接入配套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施工设备;施工方应对材料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在施工期间张贴公告,并向周围公众做好解释工作。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拟将建筑垃圾进行简单分类,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所有设备均使用电源,无燃料废气产生,不设置食堂,无油烟废气产生。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试剂配制、样品处理及样品分析过程三个环节,废气主要分为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酸性气体。
本项目拟安装一台风量为5000m3/h的风机、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干式酸性废气净化器,经通风柜及集气罩收集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和无机废气经处理达标后共用1根直径为40cm的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该排气筒高出楼顶3m,距离地面18m。在采取措施后,废气中各污染因子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浓度低,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第二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和实验室清洁废水。
本项目第一次实验器皿清洗产生的废水倒入废液收集桶,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运营期第二次实验器皿清洗产生的废水经中和池(0.5m³)中和处理后,与实验室清洁废水、办公废水等废水一并经云铜科技检测实验中心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营运噪声主要来自实验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均为小型实验设备,主要设备噪声源强在45~80dB(A)之间,项目设备设置于实验室内。运营期设备运行噪声经墙体阻隔、加装减振垫等措施降噪后,昼间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夜间不运行。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纯水机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化学试剂储存风险,危险废物收集、暂存风险。项目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项目单独设置1间药品室,专门用于化学试剂存贮,存贮时应按理化性质分类摆放,需避光保存的化学试剂应放置在不透光的储柜内,同时应注意药品室的防潮、防火、通风;项目在药品室内放置1个专门存贮剧毒试剂的保险柜,剧毒试剂单独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②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单独设置危废暂存间;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的要求收集、暂存、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10月18日至31日,建设单位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网上信息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8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吉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整体迁建》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南楼三楼305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审批科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