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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对《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7月5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城环委委员、区人大代表组成调查组,对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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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检查组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区水务(滇管)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分别进行了补充汇报,实地查看了顺城购物中心昆明市五华区匠造汽车装饰服务部、龙泉路昆明南亚科大肝病医院、云南伦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云南达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科泰路广州市渝港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金色领域小区等点位的排水审批、行政处罚及整改的情况,并查阅了相关档案、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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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认为,自2020年以来,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审批监管和执法,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但还存在对条例思考理解不深,部门间协调联动不够、权责不清,履职不充分等问题,建议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践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力度;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排水排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力度,并明确执法权责边界,主动作为,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

下一步,检查组将就检查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按照相关程序持续督促好区人民政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赵志良、何跃龙、王丹、姚丽芳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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