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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第三方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第三方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第三方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三方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教场北路260号歆龙居老办公楼

建设单位:云南赛安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凯风安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租赁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教场北路260号歆龙居一幢三层老办公楼建设实验室,无土建工程,仅对办公楼室内进行改造及装修。建筑面积为2098.61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检测实验室、办公生活区、收样室、卫生间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水

施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等清洁废水及洗手间冲厕废水,其污染物浓度较低,经项目区已建污水管网连接歆龙居已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教场北路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项目施工期间可能产生装修材料有害废气。本项目采用环保涂料,且项目装修时间较短,经加强室内通风、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06:00,中午12:00至14:00施工,避免扰民。对建筑垃圾的运输、建筑材料的运输等尽量安排在非休息时段进行,以减小载重汽车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

②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施工设备;

③施工方应对材料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4、固体废弃物

产生的果皮纸屑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给回收单位予以回收利用,装修等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外运到住建部门规定的指定地点堆放。

(一)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①本项目实验区域设有多点集气系统对废气进行负压收集,挥发性化学试剂产生的废气通过风机将废气收集,通过通风管道输送到本项目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化学性质检测在通风柜内进行,检测过程中会有少量酸性气体挥发,酸性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从通风管道排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③本项目电线电缆燃烧试验及建筑材料(氧指数、垂直燃烧试验、塑料燃烧性能、烟密度及烟密度等级、热释放速率检测)燃烧后废气成分主要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及烟尘,建筑材料(可燃性、临界辐射通量及单体燃烧试验检测)燃烧后废气成分主要为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烟尘、SO2及NOX。燃烧试验装置均为密闭装置,试验产生废气全部由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20m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

④本项目设置有一间微生物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检测过程中会产生极微量的颗粒物,实验室设置生物安全柜1个,并要求所有涉及微生物的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生物安全柜设计采用Ⅱ级B2直排式生物安全柜,安装高效空气过滤器,柜里的试验平台相对实验室内环境处于负压状态,气流在生物安全柜内得到有效控制,几乎杜绝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气溶胶从操作窗口外逸,肯含有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只有从其下部的排风口经高效过滤后呈无组织排放,而安全柜排气筒内置的高效过滤器对粒径0.3μm以上的气溶胶去除效率达到99.99%,排气中的病原微生物可被彻底去除。

2、废水

①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经公共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化学实验检测废液、所有化学性质检测容器清洗废水及土工砂石化学性质检测废水(含重金属检测废液及沾染重金属容器清洗废水)收集至危废暂存桶,作为危废处置,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③搅合设备清洗废水及土工砂石物理性能检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项目区污水管道进入歆龙居公共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④微生物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经高温灭活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项目区污水管道进入歆龙居公共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

运营期优化设备布局,将设备布置远离关心点一侧;选择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的等设备;设备进行封闭,设备基础必须采取隔振措施;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根据预测模式,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干警小区(歆龙居)及警官学院,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来自于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及实验室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统一收集于垃圾桶中,统一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物理检测废料(不含危废)集中收集暂存,外售建筑单位作为回填材料。培养基残留物采取灭活处理后,作为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5月19日—2022年6月1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1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第三方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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