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省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省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现有院区北侧;
建设单位: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六方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0.5m2,总建筑面积129730m2(地上建筑面积80866m2,地下建筑面积48864m2),其中:1#楼结构性心脏病中心建筑面积37472m2,2#楼健康生活方式医学研究中心建筑面积约7548m2,3#楼教学培训楼建筑面积约19557m2,4#楼科研实验楼建筑面积约15402m2,5#楼液氧站33m2,其他辅助设施建筑面积854m2。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项目区施工工地四周建设不低于2.5m的施工围挡;
(2)于施工围挡上每3m设置一个洒水降尘喷淋头;
(3)项目结构施工过程中布设施工防尘网;
(4)施工单位应悬挂限速标牌,严格管理,通过控制车辆车速减轻运输车辆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混凝土养护用水、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施工环节。
(2)施工人员依托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已经建设的卫生间、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基坑涌水采用水泵抽吸,经沉淀回用于洒水降尘。
(4)项目施工期应建设一个80m3临时沉淀池对项目区产生的冲刷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2)因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3)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22:00点到次日凌晨6:00点、午间12:00点到14:00点禁止施工作业;
(4)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设备;
(5)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从声源控制;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做到文明施工。
(7)在临近医院一侧可采取临时围挡措施,临时围挡2.5米,可减缓施工噪声对医院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控制对策
(1)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与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一起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2)施工期间产生的表土可全部回用于绿化覆土,不够的还需外购。
(3)废弃的土石方运输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建筑废料统一收集,施工期结束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输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5)废弃的设备包装物经统一收集,待施工期结束后进行简单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待施工期完成后统一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生物实验室废气
生物实验室洁净系统废气采用生物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环保柜+6万m3/h风机+1#排气筒)进行处理,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外排;
(2)动物实验室废气
动物实验室洁净系统废气采用动物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UV光解+生物除臭+6万m3/h风机+2#排气筒)处理,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氨及硫化氢均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外排。
(3)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恶臭安装生物除臭装置,污水处理站周边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3标准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1#楼产生的废水经1#化粪池处理;2#楼产生的废水经2#化粪池处理;3#楼产生的废水经3#化粪池处理;4#楼产生的废水经4化粪池+消毒池处理。经处理后的全部废水经汇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需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因此本项目废水均为间接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为医院及科研实验项目,项目运营时主要设备噪声均为静音设计,噪声均较小,项目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营时产生的噪声。但项目的风机、水泵均设置于房间内,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根据预测,项目西侧金川路一侧边界线外30m范围内及项目南侧紧邻云铜铁路专线一侧35m±5m范围内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排放标准;项目东侧、北侧均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
4.固体废弃物控制对策
(1)生活固废
本项目生活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厨房隔油池废油脂、3#楼化粪池污泥等,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厨余垃圾及厨房隔油池废油脂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清掏、清运、处置,3#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
(2)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一次性耗材外包装物、饲料外包装物、垫料废外包装物、废弃垫料、大型实验动物粪便等,一次性耗材外包装物、饲料外包装物、垫料外包装物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弃垫料及大型动物粪便暂存于废弃垫料暂存间,经无害化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3)医疗固废
医疗固废主要为实验动物尸体(实验动物尸体暂存于实验动物尸体暂存间)、废弃的一次性耗材,废弃凝胶,废药品,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1#、2#、4#化粪池污泥。实验动物尸体(实验动物尸体暂存于实验动物尸体暂存间)、废弃的一次性耗材、废弃凝胶、废药品、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及1#、2#、4#化粪池污泥经脱水、消毒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4)危险固废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过滤器、废紫外灯管、实验废液、实验试剂空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3月25日-2022 年4月8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省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