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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注销五华荷塘口腔诊所的批复


周泉

你提交的关于注销五华荷塘口腔诊所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五华荷塘口腔诊所登记号为PDY61068-253010217D2152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区卫生健康局收回,注销后不得擅自开展医疗保健活动。

二、请你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等要求,妥善保管患者病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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