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选址新建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选址新建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选址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广南卫和上庄片区
建设单位: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国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校区及两条配套市政道路。其中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校区总用地面积 214246.63m2,净用地 123425.18m2,总建筑面积 105780.93m2。地上建筑面积 90014.87m2。地下建筑面积 15766.06m2。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包含两条市政道路提升改造,五华183号路和172号路,均位于龙泉路西侧,其中五华183号路经烟厂生活区、红云小学直至东方赛车俱乐部。五华183 号路道路全长471.443m,红线宽度15m;五华172号路全长513.946m;红线宽度为15、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如下。
1、废气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建设期间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扬尘、各施工机械运营尾气及装饰工段产生的装修废气。
为尽量减小项目施工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期应参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的通知》(昆政办[2018]27号)采取以下措施:
(1)必须公示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及负责人信息;公示属地监管部门投诉电话。
(2)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围护,降低风速,减少扬尘扩散。
(3)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施工场地洒水与否对扬尘的影响较大,类比同类项目施工场地,场地洒水后,可使空气中的扬尘减少80%左右,大大减少了其对环境的影响。
(4)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为全密闭车辆,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将车胎冲洗干净。在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应减速慢行,尽量减少粉尘的影响。
(5)施工场地上指定专人负责弃土和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做到及时清运,建筑材料堆放场加盖篷布,减少扬尘。
(6)临时堆场表面应覆盖篷布,防治尘土飞扬;同时在风力大于4级时停止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等作业。
(7)对机械设备、汽车轮胎定期进行冲洗,降低机械设备和轮胎上的泥土含量,减少在场地内产生的扬尘,同时采取“三池一设备”即车辆过水池、沉砂池及车辆清洗设备,运输渣土及建筑材料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拖带泥土上路。
(8)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管理等。
(9)及时检修和保养施工机械设备,防止非正常工况排放。
(10)出入口道路必须硬化;其余场内道路及通道需硬化或覆盖(硬质材料)。
(11)施工扬尘无组织排放周围外浓度最高点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工程废水、雨天地表径流、基坑涌水。主要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项目区内不设置临时施工宿舍、食堂,施工人员使用项目周边公共卫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主要来源于盥洗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
2、施工场内不设混凝土拌和,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工程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用水、工具清洗用水、场地出入口车辆清洗池产生的清洗废水、闭管实验废水等,施工工程废水产生的废水量小,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
3、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基坑涌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施工作业过程或降尘、绿化,部分通过原有道路雨水沟外排。
4、禁止在施工工地清洗衣物、物品及其他污染水体的物品。
5、施工人员洗手等清洁活动应到指定的地方进行,不得随意丢弃。
6、加强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管理,防止漏油污染事故发生。
7、建筑材料堆场周围应用石块或水泥砌块围出高50cm的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走,进而影响地表水体。
8、严禁向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9、管网闭水试验产生的废水用抽水泵泵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10、施工场地周围修建临时排水沟收集地表径流,将地表径流排入沉淀池内进行处理,经沉淀处理后,悬浮物浓度降低,静置澄清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经沉淀池处理后按照管理部门指定排水渠道排放。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以及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高噪声污染。
2、施工总平面布置时,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安排在远离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且设置隔声屏障,防止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
3、在施工前了解施工时可能发生噪声影响正常的生活及工作。施工单位在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应听取周围居民的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在接到投诉电话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4、项目应严格遵守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施工作业,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等措施,尽量避免扰民情况发生。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5、加强施工管理,轻拿轻放施工器械和施工材料;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
6、制定合理的运输线路,建材及渣土运输经过敏感区时尽量减速,禁止鸣笛,减小建筑材料及渣土运输对沿线敏感目标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本环评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加强施工机械维修和保养、严禁午间(12:00~14:00)夜间(22:00~6:00)施工等防治措施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有所减小,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场地平整垃圾、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生活垃圾、施工废料等。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筑施工垃圾应当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回收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须清运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项目应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弃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4、场地平整垃圾主要是场地平整过程中产生的杂草、烟包包装废弃物等废弃物连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施工废料主要包括支路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废砂石料等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实验使用盐酸、硝酸、硫酸产生的HCl、NOx、硫酸雾、挥发性有机废气);食堂厨房炒菜产生的食堂油烟;汽车进出产生的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尾气、中水处理站及化粪池、垃圾收集点异味。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项目拟在每间化学实验室各设置一套通风橱收集试验废气,经教学楼楼顶排放,36班设置20m排气筒一个;60班教学楼设置20m排气筒一个;
(2)食堂内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去除效率为85%;
(3)建设单位在停车区域进出口等周边设计了较多的绿化,则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通过大气自然扩散和绿化植被吸收。排风系统排口尽量布置在绿化带内、远离人流密集区并设立明显标识
(4)备用发电机仅在市政断电时应急使用,发电机尾气呈现无组织排气,因项目区域停电频次较少,且停电时间较短,因此项目运行过程中使用备用发电机的频率不高,所排放的污染物无规律性,且排放量较少。
(5)备用发电机房及地下车库设有排风系统,排风系统排口尽量布置在绿化带内并设立明显标识。
2、废水
本项目设有医务室,不开设医疗诊治项目,主要用于学生运动意外损伤时简单包扎和简单的身体检查、输液等,遇有学生其他疾病和需要应急处理,送往附近医院就诊。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学校人员的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实验室废水。
根据水平图可知,项目新鲜水用量为404.4m³/d, 学校每年剔除寒暑假、节假日等约工作210天,按雨天80天、晴天130天核算。根据水平衡,项目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水量约27643.7m³/a。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昆明第五水质净化厂。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配电房设备等设备噪声,教学、大型运动会、广播等社会生活噪声和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
由于项目设备产噪为间断产噪和连续产噪,多数设备设置于地下,项目区设置大量绿化,经过墙体等阻隔及绿化吸收,噪声可有效降低,项目声环境质量和声环境敏感目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厂界噪声值可达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活垃圾先收集至垃圾收集间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本项目隔油、隔渣、油水分离器及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脂收集后交给有废油脂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应落实防雨防晒防渗防漏措施,做好警示标识,定期检查存储设施是否受损,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做好申报转移记录,项目在采取环评所提措施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7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31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瑞派恒佳宠物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