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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以下九所民办教育机构暂停办学的公示

现有以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申请暂停办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相关人员或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五华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对以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暂停办学予以公示:

序

号

办学许可证号

学校名称

学校法人

1

353010270006411

昆明市五华区文林教育培训学校

张立家

2

353010270006421

昆明市五华区致知教育培训学校

张立家

3

353010271000551

昆明高新区水苹果外语培训学校

李辉

4

253010270002149

昆明市五华区艾拉贝思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张仁杰

5

253010270002629

昆明五华东方语言文化学校

蔺磊

6

353010270003051

昆明五华英海培训学校

杨鹏举

7

353010270000921

昆明五华新海岸语言文化学校

虎璠

8

353010270000211

昆明青年外语专修学院

黄蓉

9

353010270004001

昆明市五华区金支点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赵中

公示时限:2022年3月18日——2022年4月17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暂停期间,以上机构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若该事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可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进行反馈或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64108035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人民中路66号五华区人民中路办公区4号楼202室。

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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