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五华海航教育培训学校终止办学相关事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15 10:46:20
信息来源: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编辑:赵敏
审核:姜江
终审:高红
各位家长、教职工、债权债务人:
因昆明五华海航教育培训学校举办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的规定,须终止办学。为保证相关人员或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就昆明五华海航教育培训学校拟终止办学事项予以公示:
申请项目:昆明五华海航教育培训学校终止办学
申请单位或者个人:昆明五华海航教育培训学校
举办人:杨朝海
法定代表人:杨朝海
办学地址: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106室,理工大306、413、414教室
办学内容或范围:中小学课外辅导、研究生考前培训、英语培训
公示时限:7个工作日(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23日)。
被公示单位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相关法律规定和义务。
若昆明五华海航教育培训学校未按上述条款履行对您的义务,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相关情况和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64108035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二楼202室
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