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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舜喜医学检验所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舜喜医学检验所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舜喜医学检验所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舜喜医学检验所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金鼎科技园区8号平台

建设单位:云南舜喜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环评单位: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因建设单位内部结构调整,建设单位由原址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新光巷285号沃霖大厦3楼搬迁至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金鼎科技园区8号平台1楼,建设检验室,无土建工程,仅对房间进行内部改造及装修,项目建筑面积约1460.57m2。

本项目新建试剂准备室、标本与文库制备间、DNA打断室、杂交捕获间、文库扩增间、文库检测间、测序间、缓冲间、电泳及免本疫检验室,以及办公室、卫生间、接收间、危险废物暂存间、耗材室等,项目购置相关实验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环保设施。

项目建成后样本检测量约为4.1万份/年,其中生化检验1.2万份/年,免疫血清学检验1.3万份/年,基因测序1.6万份/年。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①对临时堆存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场地应适时洒水降尘,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要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②装修使用环保型材料。

(2)水环境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①施工人员生活清洁污水和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06:00及中午12:00至14:00施工)。

②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音。

③装修期间,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

(4)固体废弃物控制对策

①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比较集中的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自行带出项目区,送至项目附近垃圾收集设施。

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①实验室带菌操作区设计为负压,带菌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高效空气微粒过滤器+紫外杀菌系统消毒处理后排入实验室内,经实验室空调机房的排风系统排出;

②检验室挥发的有机废气经中央空调机的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窗排出挥发性有机气体,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排放浓度限值,即NMHC1h平均浓度≤10mg/m³、NMHC任意一次浓度≤30mg/m³;

③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气经设置于密闭房间、池体封闭等措施后排放。

(2)水环境保护对策

①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

②生活污水依托金鼎科技园8号平台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项目区南侧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处理;

③实验室洗手废水、实验室清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经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即:粪大肠菌群数≤5000MPN/L,COD≤250mg/L,BOD5≤100mg/L,SS≤6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0mg/L)后排入项目区南侧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四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环境保护对策

①优化设备布局,将设备布置远离关心点一侧;

②选择低噪声、低振动、高质量的等设备;

③设备进行封闭,设备基础必须采取隔振措施。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对策

①实验室危险废物(沾有有毒有害的沾染物、实验废试剂、废样本、实验废液等)、空调机组废活性炭及生物安全柜过滤网暂存于项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2间,建筑面积≥10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②实验室一般固废包括破碎玻璃、废包装品等和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③纯水机废活性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

④污水处理站污泥须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标准限值执行,即:粪大肠菌群数≤100MPN/g;蛔虫卵死亡率>95%)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⑤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1年11月24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舜喜医学检验所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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