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中航检测(云南)有限公司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航检测(云南)有限公司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二环西路625号云铜科技检测实验中心C座四楼
建设单位:中航检测(云南)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昆明鼎山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昆明市二环西路625号云铜科技检测实验中心C座四楼进行环境检测实验室监测。项目总建筑面积1188㎡,主要设置实验区、办公区,不配置食堂和宿舍。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该云铜科技检测实验中心楼内已有的管网接入配套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本项目工程量较小,废气产生量较小,在封闭室内施工,废气和粉尘主要集中在室内,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定期洒水抑尘。①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施工设备;②施工方应对材料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③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在施工期间张贴公告,并向周围公众做好解释工作。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拟将建筑垃圾进行简单分类,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拟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策
①实验室产生的硫酸雾、盐酸雾、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
项目安装一台风量为5000m3/h的风机、1根直径为40cm的排气筒(高出楼顶3m,距离地面18m)、干式酸性废气净化器,通风柜收集的酸性气体经干式酸性废气净化器处理之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
②实验室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项目安装一台风量为5000m3/h的风机、1根直径为40cm的排气筒(高出楼顶3m,距离地面18m)、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风柜收集的有机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之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生活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第二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中和池中和后排入云铜科技检测实验中心化粪池,与生活废水一起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建筑消声。
4、固体废物防治对策措施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②危险废物:实验室检测废液(包含第一次实验器皿清洗废水)、报废化学试剂、有毒有害包装废物、废气吸附活性炭、中和池污泥、废吸附剂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③送检样品废料:根据实验结果,若属于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若不属于危废,固体样品废料同生活垃圾一同处理。水样品可同实验室废水一起处理。
④一般工业固废:破碎玻璃、废弃包装物、废弃一次性手套及口罩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高压灭活废培养基经统一收集并用蒸汽灭菌器进行灭菌灭活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纯水机废活性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3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以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8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中航检测(云南)有限公司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区1号楼三楼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