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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以下十三家民办教育机构暂停办学的公示

现有以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申请暂停办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证相关人员或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五华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对以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暂停办学予以公示:

序号

办学许可证号

学校名称

法定代表人

1

353010270004641

昆明市五华区朴德教育培训学校

赵晓麟

2

353010270004921

昆明市五华区七彩童萌教育培训学校

段梅

3

353010270006221

昆明市五华区聚名师优优课外辅导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何军

4

353010270007221

昆明市五华区恒成文化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张晓丽

5

353010270003641

昆明五华超创教育培训学校

蔡易成

6

353010271000571

高新区金榜教育培训学校

钱艳春

7

353010270005951

昆明市五华区艾心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王万莉

8

353010270000181

云南营销管理专修学院

薛祖国

9

353010270002941

昆明五华博强财税培训学校

林家毅

10

353010270006281

昆明市五华区乐升课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杨美明

11

353010270005931

昆明市五华区王丽语言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王丽娟

12

353010271000171

云南昆明捷成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陈洁

13

353010270007171

昆明高新区闻达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谢春兰

公示时限:2021年1119日——2021年1218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暂停期间,以上机构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若该事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可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进行反馈或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64108035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人民中路66号五华区人民中路办公区4号楼202室。

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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