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自卫村自来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自卫村自来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自卫村自来水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小秧田村
建设单位: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
环评单位:云南顺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自卫村自来水厂于2000年建成并投入运营,占地面积为15542.77m2,取水水源为自卫村水库,设计原水处理规模为4万m³/d,实际供水规模为3.99万m3/d,供水服务范围主要为昆明市主城区西北部片区。现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净水厂工程、取水工程、原水输水工程,配套建设综合楼、门卫室等公辅工程及防渗化粪池、回水沉淀池、污泥干化池、垃圾收集设施等环保工程。
二、 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项目已于2000年建成并投入运营。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施工期产生了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和施工噪声和生态破坏,施工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经技术编制单位调查,现场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的大气环境污染、水环境污染问题,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建筑垃圾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项目区已完成绿化,区域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补偿。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加药间废气,化粪池、垃圾收集设施、污泥干化池和回水沉淀池产生的恶臭。经采取以下措施控制:
①加药间废气:加药间设置风机、加强通风换气,大气自然扩散和稀释;定期检查加氯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②恶臭:化粪池设置为地埋式、污泥干化池及回水沉淀池周边布置绿化带;垃圾收集桶选用密闭式垃圾桶,并合理布局,项目区垃圾及时清运、处置。
③车辆废气:加强车辆管理;空气自然扩散和稀释。
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委托云南北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抽吸清运处置。
②滤池反冲洗废水、沉淀池排泥废水、配水井放空和溢流水经沉淀后作为原水回用于生产,污泥干化池废水自然蒸发。
3、 噪声防治对策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鼓风机、加药装置等设备,经采取以下措施控制:
①产噪设备设置于室内,对产噪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建筑物隔挡。
②厂区种植绿化带。
③加强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进行维护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生活垃圾委托云南北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给予清运、处置。
②项目湿污泥抽入干化池水分经自然蒸发后,污泥定期委托云南北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清运至当地填埋场填埋处置。
③化粪池污泥委托云南北控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用专用车抽吸清运,统一处置。
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避免项目发生以上风险事故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项目必须按照安全、环境等部门的要求,搞好各种安全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①加药间地面均做硬化、防渗处理;液氯储存罐密闭性较好。
②加药间已设置有漏氯回收装置、漏氯吸收装置、漏氯吸收碱液泵、漏氯检测探头。
②设备、阀门和管道连接、安装前,要经清洗、干燥处理,饭要逐个做耐压试验;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气密试验合格,否则,不应投入使用。
③搬运液氯时要轻装轻卸,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
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系统处于正常状态。检修部门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检测。保证设备完好。
⑤项目加药间所有操作人员均应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操作人员不仅应熟悉掌握正常生产状况下本岗位和相关岗位的操作程序要求,而且应数量掌握非正常生产状况下的操作程序和要。
⑥项目一线工作人员均配备完整的防毒设施,并进行培训和严格的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后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取得防毒设施并及时离开现场或配合抢险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工作。
6、 其他
1)项目在建设和营运中应认真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及时反映发生的环保问题,随时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监督。
2)建设单位以后如需增加本报告表所涉及之外的污染源或对其功能进行改变,则应按要求向有关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并按污染控制目标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
三、 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11日在建设单位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以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四、 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 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自卫村自来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 反馈方式
Email: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区1号楼三楼305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管理科
邮编: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