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昆明市五华区雀之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分校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1 16:26:14
信息来源: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编辑:赵敏
审核:姜江
终审:吴蓉
现有昆明市五华区雀之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申请设立分校点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五华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对昆明市五华区雀之灵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拟申请事项予以公示如下:
申请项目:设立分校点
拟设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50号大明星综合楼3楼
公示时限:7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8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
若该变更许可事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可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进行反馈或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64108035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人民中路66号五华区人民中路办公区4号楼202室。
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