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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指南看这里→

为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积极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等形式实现就业,现就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1. 城镇户籍人员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实现灵活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满50周岁和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持《残疾人证》并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2.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期限

1. 就业困难人员:最长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为准)。

2.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最长2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与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补贴合并计算)。

三、补贴标准

按个人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额的 1/2 兑付。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请选择购买60%-100%(含)档次养老保险,购买超过100%档次养老保险的人员一律不得申报社会保险补贴。

四、流程

五华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按社区初审、街道办事处复审、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终审三级管理审批,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完备的社区初审后报街道社会保障科进行复审,并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对拟补贴人员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加盖公章报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对社区、街道提交的资料终审后,对拟补贴人员名单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补贴款通过银行拨入本人账户内兑付。

五、申报材料

符合享受补贴的人员,申请补贴时需要填报《昆明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带原件进行查验。

1. 《居民身份证》

2. 《户口册》

3. 《就业创业证》(如有《失业证》《昆明市失业保险手册》《云南省再就业优惠证》的一并提供)

4. 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明细账单

5. 《灵活就业证明书》

6. 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提供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证》《毕业证》等材料。

六、申报时间

2021年1-12月申报2020年度补贴,2022年1-12月申报2021年度补贴(当年缴费,次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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