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秋季开学期临近,安静的校园又将热闹起来。新学期将迎来哪些变化?疫情防控,教育“双减”政策,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一个都不能少,一起来看—
一、 返校有这些新要求——
1. “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开学返校,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案。
2. 中高风险地区学校暂缓开学。
3. 学校要掌握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
4. 高校师生员工返校前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 暑期有出境、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异常情况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师生员工,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 境外师生员工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我国相关政策要求接受管理。
7. 学校正式确定和通知开学时间前,学生未经审批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确需返校的,应履行报批程序。
来源:教育部印发通知部署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
二、 老师留作业要注意——
1.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2. 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3. 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来源:《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三、 放学时间有变化——
1. 进一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
2. 推行课后服务“5 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3. 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
4. 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来源:教育部7月13日关于“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和暑假托管服务工作有关情况”的新闻通气会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四、 疫情防控需注意——
1. 师生员工入校时严格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还需查看健康码、行程卡,做好信息登记。
2. 明确校园内服务人员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做好手卫生。
3. 根据校园情况合理控制人员密集度,严控聚集性活动。
4. 合理规划接种进度,加强疫苗接种服务保障。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
五、 校外培训更规范——
1.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2. 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I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3. 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4. 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来源:《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六、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9月1日起实施——
1.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专项制度,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和受伤害学生的关爱、帮扶机制。
2. 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
4. 学校采集学生个人信息,应当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对所获得的学生及其家庭信息负有管理、保密义务。
5. 学校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不得宣传升学情况。
来源:《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七、 这些物品入校有规定——(适用未成年人)
1. 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
2. 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
3. 禁止有毒有害读物、图片、视听作品等进入校园。
来源: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内容来源:微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