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贺冬灵同志:您好!
您关于“华景苑经济适用房不动产登记证办理”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五华区审计局调查,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如下:
8月5日收件后,五华区审计局主要领导立即召集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科室了解情况,并于8月6日下午组织该项目建设方区国投公司工程部、审计部、财务部、物管公司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交办件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着力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一、由区国投公司在8-月20日前落实经济适用房办证的现行政策并以书面形式通报给区审计局。
二、由于从鸿润造价公司和帮克造价公司收回的审计资料不全,无法满足审计工作的需要,由区国投公司在8月20日前完整提供该项目审计所需的资料。
三、区审计局对送审资料进行审查后,如果具备送审条件,将按程序报批列入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如果不具备送审条件则由区国投公司按照经济适用房办证的现行政策进行研究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