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为: 首页>互动交流>常见问题问答
如何报销昆明市职工生育保险?

从2020年3月1日起,昆明市职工参保人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包干结算,无需垫付后报销,只有生育津贴才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医疗费用如未刷卡就医,也可垫付后报销。

参保人生育后一年内到参保关系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生育服务证》或其他能证明生育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材料;

(二)报销计划生育费用、用人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三)发票(原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32514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92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