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销昆明市职工生育保险?
发布时间:2021-06-16 10:01:33
信息来源:五华区医疗保障局
从2020年3月1日起,昆明市职工参保人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包干结算,无需垫付后报销,只有生育津贴才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医疗费用如未刷卡就医,也可垫付后报销。
参保人生育后一年内到参保关系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生育服务证》或其他能证明生育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材料;
(二)报销计划生育费用、用人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三)发票(原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