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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昆明市五华区小精灵艺术培训学校变更学校举办者等的公示

现有昆明市五华区小精灵艺术培训学校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申请变更学校举办者等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五华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对昆明市五华区小精灵艺术培训学校拟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如下:

1. 申请项目:变更学校举办者

变更前许可项目:彭艳

变更后许可项目:彭艳、李建伟

2. 申请项目:变更学校法定代表人

变更前许可项目:彭艳

变更后许可项目:李建伟

3. 申请项目:变更学校登记类型

变更前许可项目:非营利性培训学校

变更后许可项目:营利性培训机构

4. 申请项目:变更学校校长

变更前许可项目:彭艳

变更后许可项目:李建伟

5. 申请项目:变更学校注册资本金

变更前许可项目:30万元

变更后许可项目:33万元

6. 申请项目:申请变更董事会成员

变更前许可项目:彭艳、李建伟、董艳梅

变更后许可项目:彭艳、李建伟、董艳梅、彭成会、尤雁

7. 申请项目:申请变更监事

变更前许可项目:饶慧、肖潇

变更后许可项目:饶慧

公示时限:7个工作日(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7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

若该变更许可事项不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可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进行反馈或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64108035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人民中路66号五华区人民中路办公区4号楼202室。

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5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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