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开办家庭农场应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1-05-06 14:07:31
信息来源: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问:在五华区开办家庭农场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1.主体资格:培育对象主要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户,以家庭劳动力为主从事种植业等农业生产经营
2. 经营规模:分类、科学确定经营规模,实现效益最佳。种植类家庭农场原则上坝区平地经营规模土地不低于10亩,林地不低于15亩;山区半山区经营规模土地不低于15亩,林地不低于30亩。
3. 经营效益:家庭农场要具有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收入要高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平均水平。家庭农场区别于家庭承包经营,流转土地剩余年限不低于5年,有规范的流转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