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如何提取?
发布时间:2021-04-20 12:06:11
信息来源:五华区龙翔办事处
问:公积金如何提取?
答: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4、 出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的;
5、 偿还购买自住性住房的贷款本息的;
6、 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的15%;
7、 进城来务工人员已经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 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