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我是居住在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王家桥路59号云冶生活区100幢1单元的住户。我们单元1楼101户主刘群将房屋在未经过全体单元楼内住户的同意后,租给他人用于开设餐馆。我们是老旧小区,房屋在建筑初始就是以单纯的住宅设设计建造的,不适合用于经营餐饮,一旦一楼开起餐馆必然会带来油污、污水、噪音等各种问题,一方面影响我们这些住户的居住环境,甚至有可能引发火灾,威胁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藏在居民楼内进行餐饮加工,其食品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危害着食客的生命健康。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依法取缔1楼101户不当行为,还大家一个和谐的人居环境。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街道王家桥路59号云冶生活区100幢1单元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