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于今年6月份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为期7个月,在今年12月9日期满并终止发放失业保险金,目前还是失业状态。在今年12月27日看到昆明五华发布的通知中了解到如果在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但是我的申请不通过,理由是说我已领取12月份的失业金,就不能申领补助金。我已经是保险金期满而且终止发放的状态了,是在这次的福利政策出来以前就到期的,与通知中“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情况是符合的,况且这次申领的补助金也是2021年的,我是符合申请条件的。对于这次不通过我申领失业补助金的理由,我觉得有所不妥,还望政府与领导进行调整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