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失业补助金
来信时间:
2020-12-30 13:41:07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于今年6月份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为期7个月,在今年12月9日期满并终止发放失业保险金,目前还是失业状态。在今年12月27日看到昆明五华发布的通知中了解到如果在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但是我的申请不通过,理由是说我已领取12月份的失业金,就不能申领补助金。我已经是保险金期满而且终止发放的状态了,是在这次的福利政策出来以前就到期的,与通知中“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情况是符合的,况且这次申领的补助金也是2021年的,我是符合申请条件的。对于这次不通过我申领失业补助金的理由,我觉得有所不妥,还望政府与领导进行调整为感。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1-01-04 00:00:00
回复内容:
杨同志:您好! 您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五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调查,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按照规定,失业保险待遇按月进行发放,故同一个月不能既领取失业保险金又领取失业补助金,由于政策截止期为2020年12月,所以如果12月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不能在同一月就领取失业补助金。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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