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五华区赞多宝教育培训中心终止办学相关事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23 10:23:19
信息来源: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各位家长、教职工、债权债务人:
因昆明市五华区赞多宝教育培训中心举办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的规定,须终止办学。为保证相关人员或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就昆明市五华区赞多宝教育培训中心拟终止办学事项予以公示:
申请项目:昆明市五华区赞多宝教育培训中心终止办学
申请单位或者个人:昆明市五华区赞多宝教育培训中心
举办人:李佳蔚
法定代表人:李佳蔚
办学地址:昆明市学府路754号鼎易天景1栋3、4号商铺
办学内容或范围:儿童全脑思维培训
公示时限:7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1月27日)。
被公示单位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相关法律规定和义务。
若昆明市五华区赞多宝教育培训中心未按上述条款履行对您的义务,请在公示期内向五华区教育体育局反映相关情况和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64108035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313号五华区教育体育局508室
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