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违法KTV和慢摇吧长期扰民举报
来信时间:
2020-10-28 16:07:59
来信内容:
国家规定KTV慢摇吧不允许开在学校和居民区周围,昆明红兴路和红康路交叉口和谐世纪小区歌友会KTV和地下慢摇吧公然长期开在居民楼内扰民,近百户居民长期投诉无果,违法的事长期存在得不到处理。近百户居民天天kTV和慢摇吧长期饱受折磨,睡眠成了奢望,物管公司无法无天,政府各部门互相推萎,我们要求政府将心比心严格执法,取缔违法KTV和慢摇吧。解救百万居民于水火。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0-11-04 18:10:07
回复内容:
史云龙您好!您关于“违法KTV慢摇吧长期扰民”的问题邮件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反馈您。 经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调查:2020年10月30日21时30分许,五华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歌 友会KTV进行了检查。经查,该KTV证照齐全,《娱乐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02160005 ), 2019年12月23日续发,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执法人员要求场所必须依法依规经营, 造成扰民现象应该主动消除影响,共建和谐社会。 该经营地点是云南歌会友娱乐有限公司2013年4月在我局申办《娱乐文化经营许可证》, 地点在五华区江东和谐家园B幢Bl-301、B2-301. B3-301, B5-301号,经营面积4850平方 米。申请人出具了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五华区大队核发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和昆明五华区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云南歌会友娱乐有限公司和谐 商城KTV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等相关文件后,2013年8月经我局审核,按照《娱 乐场所办事指南》设立娱乐场所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并且发放了《娱乐经营许可证》。 鉴于群众反映的娱乐场所开设在商住楼内情况,我局依法依规与经营场所法人与负责人进行 了面谈,要求经营场所立即着手进行转型经营或者搬离。五华公安分局红云派出所已多次对 该KTV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进行隔音改造,并控制好音量和营业时间,并暂停了影响居民 休息的21间包间开放。 2020年10月30日22时50分许,五华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贝 斯特酒吧(格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场所经营面积418平方米,经营内 容是酒吧,提供酒水,音乐,舞池等服务。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代码:91530111MA6N4LUF11) 但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要求场所在未 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前,不得开展室内娱乐活动,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五)文 综改字[2020] 1031号,责令其整改:1.依法申办《娱乐经营许可证》;2.在未取得《娱乐经 营许可证》前,停止经营《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否则五华区文化旅 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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