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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陡普鲁王学武石场关停矿山植被恢复项目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陡普鲁王学武石场关停矿山植被恢复项目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陡普鲁王学武石场关停矿山植被恢复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陡普鲁

建设单位:云南桂芳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为进行“王学武石场”的植被恢复。本次环评评价内容仅涉及植被恢复治理,本项目对“王学武石场”多年采石形成的裸岩陡坡、弃土石堆积场,凹坑等削坡分台、回填平整后进行全面的植被恢复。根据可研提供设计资料,本次植被恢复面积为133066.5m2(包括王学武石场矿区范围外的被开采过的区域)。

二、 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 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拆除工程粉尘、施工机械废气。

对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和喷雾降尘等综合性降尘措施;裸露地面采取全苫盖措施;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轮胎清洗池;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方式,防止扬撒、滴漏;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油烟经油烟机抽排。

2、 废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食宿依托王学武石场现有生活办公区。生活污水经收集澄清后用作洒水降尘,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排至化粪池内,与冲厕废水一同委托昆明京通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处理。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地表径流。

施工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施工区雨水收集后经临时沉淀池(5m3)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3、 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和施工车辆噪声。

通过优化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堆填和运输作业活动;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拆除工程建筑垃圾。

项目废弃土方全部用于区内基础回填,无外排;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用于区内基础回填。

5、 生态

项目区域因原采石场开采后未进行植被恢复,地表裸露面积较大,施工过程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

通过采取工程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对采区进行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开采区的水土流失问题。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本项目为采石场封场后的植被修复、生态恢复工程治理项目,项目运营期没有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绿化用水,无废水产生。

三、 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10月9日~21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6日在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四、 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 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5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佳清石场植被恢复项目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 反馈方式

Email: 871825859@qq.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南路2号,篆西巷5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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