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江东境界花园建设项目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东境界花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盘江西路金水湾北100m
建设单位:云南江东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昆明理工大学
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为89285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4897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3984㎡,地下建筑面积为104993㎡。地上部分:共设13栋单体建筑;其中1栋、3栋、5栋、6栋、10栋、11栋、12栋为32层住宅楼、7栋为31层住宅楼;1栋夹层为生鲜超市;2栋、13栋为两层商业楼、8栋、9栋为5层商业楼;4栋为三层幼儿园;地下部分:对应5栋、6栋、7栋、10栋、11栋、12栋单体范围下设置一层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及人防工程设施。
二、 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依托项目拟建的水冲公厕,现场有生活污水排放;无餐饮废物产生。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小康大道路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 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地表扬尘。
对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项目出入口5m 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裸露地面采取全苫盖措施;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轮胎清洗池;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方式,防止扬洒、滴漏;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
2、 废水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地表径流和生活污水。
施工区域修建临时排水沟及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其他的达标排放,已有临时排水许可证。
3、 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和施工车辆噪声。
通过优化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堆填和运输作业活动;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非主要为废弃土石方、拆除工程建筑垃圾。
项目废弃土方全部用于区内基础回填,无外排;施工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委托建筑方处理。
5、 生态
项目场区天然植被已破坏,属于城市生态系统,项目区已完成场地平整,其生态环境更多由人为控制。项目建设不会对植被产生大的影响,项目建成后进行绿化可进一步美化生态环境,因此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通过采取工程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对采区进行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开采区的水土流失问题。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 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厨房油烟、地下停车场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化粪池和垃圾桶异味。
项目区内居民家庭厨房均采用清洁能源电、天然气和太阳能,产生的油烟经收集由预设的公共排烟道外排;在地下一层停车场设置一排窗户直接与外界换气,停车场单独设置排气口;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及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小,且废气直接通过换气窗外排;化粪池的吸粪口、检修口平时关闭,加强对化粪池的管理,进行定期清掏并及时清运,减少异味产生;使用密闭垃圾桶,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可有效控制恶臭气味。
2、 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化粪池再经过处理后,通过项目自建的污水管网排入小康大道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五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 噪声
建设项目是一个房地产项目,住宅无大的噪声源。
4、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产生的污泥、隔油池产生的污泥和医疗固非。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而得到无害化处置;化粪池和隔油池产生的污泥委托有资质部门定时清运,医疗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严格按照《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并委托昆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清运处置。
5、 外环境
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主要为项目周边的交通干道,项目四周均设置围墙,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及围墙遮挡等作用后对项目住宅影响有所降低,建议临交通干线一侧的卧室使用隔声门窗进行隔声,并给高楼层的住户安装隔声性能较好的双层玻璃,若未能安装,对住户予以告知。
三、 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9日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四、 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 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江东境界花园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 反馈方式
Email: 871825859@qq.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南路2号,篆西巷5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