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石鑫石料场关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石鑫石料场关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赖子石洞
建设单位:云南增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昆明清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石鑫石场”多年采石形成的裸岩陡坡、弃土石堆积场,凹坑等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理。本次植被恢复面积为3.34hm2。具体建设内容主要为边坡清理、削坡垂直绿化、土地整平、回填土区土石方填筑、封场绿化、场地周边截排水沟修建,同时兼顾对道路、废弃设施的拆除与恢复治理。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项目场地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餐采取叫餐服务方式,施工人员如厕依托云南胜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固省工贸公司)旱厕。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仅为洗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餐饮废物与生活垃圾一起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拆除工程粉尘、施工机械废气。
对施工现场采取雾炮车洒水降尘措施;裸露地面采取全苫盖措施;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轮胎清洗池;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方式,防止扬洒、滴漏;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
2、废水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地表径流。
施工区域修建截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和施工车辆噪声。
通过优化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污泥等。
本项目在边坡削坡、截排水沟开挖、拦挡工程等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均回填到填土区;现有建筑拆除产生建筑垃圾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回填。
5、生态
项目区域因原采石场开采后未进行植被恢复,地表裸露面积较大,施工过程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
通过采取工程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对采区进行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开采区的水土流失问题。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本项目为采石场封场后的植被修复、生态恢复工程治理项目,项目运营期没有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绿化用水,无废水产生。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4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了全本公示。
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9日在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全文本公示。
以上公示时间内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石鑫石料场关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871825859@qq.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南路2号,篆西巷5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