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尊敬的书记同志:
您好!
我是五华区机关的一名普通党员,自今年3月我区实施“双报到双报告”工作机制以来,我所居住的社区充分利用原有“义务劳动日”的优良传统,组织“报到”党员开展基层服务与治理,解决了一批民生问题,改善了辖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切实发挥了“报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与服务人民作用。
同时,我本人也在“报到”,特别是近期“创文”下沉社区的实际过程中发现,“双报到双报告”工作机制若能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丰富与拓展,定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1.鉴于部分单位存在单位所在社区与多数在职党员常住地社区不一致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在“创文”等重大工作中单位对口包保社区与单位所在地社区也不一致,使得一名党员实际上最多可能同时对应3家社区的情况,因此建议在职党员“报到”地点可不局限于常住地社区。
2.鉴于我区机关党员工作作风普遍扎实、工作态度普遍端正、工作绩效普遍优异的实际情况,“创文”等重要保障工作任务较为繁重等客观因素,以及“创文”等工作比较符合“双报到”工作“形式灵活多样,真报到、报实到、干实事”基本原则,因此建议在职党员“报到”形式可不局限于参与“常住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的服务活动”,可考虑将“创文”等特殊工作纳入“报到”形式范畴。
3.鉴于近期“创文”工作(特别是“国检”期间)较为繁重,社区实地服务时长较长(一天服务时长可能超过12小时),且“创文”与“义务劳动”定义不存在明显冲突的实际情况,因此建议将“创文”服务时长计入“报到”时长,起到对近期广大党员职工认真负责参与“创文”工作的鼓励与肯定作用。
上述建议为个人拙见,望采纳,如有不妥之处,恳请上级领导批评指正。
此致,
敬礼!
一名普通党员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