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昆明圣民医院停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9-18 15:53:40
信息来源: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五卫复〔2020〕31号
张丽:
你提交的关于昆明圣民医院停业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登记号为:PDY20042-553011217A1002的昆明圣民医院停业一年,停业期限自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17日,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由区卫生健康局暂时收回,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此复。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