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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莫要忘记这件事情

会计人员莫要忘记这件事情

为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云财规〔2019〕1号),规定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截至目前,五华区2675名会计人员完成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包括: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会计类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全国会计领军(高端)人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云南省会计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次折算为90学分;

(三)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四)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五)独立承担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六)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 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文章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七)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八)参加主管部门(含单位)、社会培训机构、社会团体等组织的面授培训,考试成绩合格,每一学时,折算为3学分:

(九)参加远程网络继续教育,其学分的折算办法,在课程设置中明确。

根据《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对未完成继续教育者,各级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将视为不具有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会计人员莫要忘记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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