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今天简要解答下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那些事儿!
快交房了手机要被装修公司的电话打爆了;刚给孩子报了美术班立马有舞蹈培训机构打来电话;才注册了一个购物商场会员立马就有别的商场打电话来推销等等。类似的情况我们每个人都遇到过且对此烦不胜烦这些似乎见惯不怪的小事都反映着一个事实:我们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了!
信息时代,我们好像没有了隐私,个人信息不知在何时何地就已经被泄漏了。对此,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专门作出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收集、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收集、处理。”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还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个人信息。”
这些规定意味着骚扰电话、骚扰短信等可能被认定为是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
在此前,我国在人格权方面的立法比较薄弱,基本上没有系统的规定,导致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缺乏可以引用的有效的法律依据,这是比较头疼的问题。
现在这个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在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对人格权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详细的法律依据。
在民法典中,人格权独立成编是一大亮点,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格权独立成编,彰显了我国法律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突出了对作为个体的人的极大尊重,彰显了我国改革发展的成果,反映了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