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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佳清石场植被恢复项目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佳清石场植被恢复项目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佳清石场植被恢复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办马鞍山佳清石场

建设单位:昆明锦天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莱恩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对“佳清石场”多年采石形成的裸岩陡坡、弃土石堆积场,凹坑等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治理。本次植被恢复面积为66000m2。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项目场地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龙源石场现有生活办公区。现场无生活废水、餐饮废水等生活污水排放;无餐饮废物产生。

龙源石场生活办公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洒水降尘;冲厕废水委托云南康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罐车外运并进行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用作洒水降尘;生活垃圾及食堂残余废物分别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拆除工程粉尘、施工机械废气。

对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和喷雾降尘等综合性降尘措施;裸露地面采取全苫盖措施;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轮胎清洗池;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方式,防止扬洒、滴漏;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采取湿法破碎。

2、废水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地表径流。

施工区域修建临时排水沟及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和施工车辆噪声。

通过优化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堆填和运输作业活动;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拆除工程建筑垃圾。

项目废弃土方全部用于区内基础回填,无外排;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经粉碎后用于区内基础回填。

5、生态

项目区域因原采石场开采后未进行植被恢复,地表裸露面积较大,施工过程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

通过采取工程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对采区进行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开采区的水土流失问题。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本项目为采石场封场后的植被修复、生态恢复工程治理项目,项目运营期没有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绿化用水,无废水产生。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6月8日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佳清石场植被恢复项目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871825859@qq.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南路2号,篆西巷5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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