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李锦志同志:
您好!
您关于“孩子入学幼儿园”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
五华区江滨幼儿园招收江岸小区三期江岸里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和房产证地址在本服务范围内的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幼儿需满足以下条件:1.幼儿身体健康、智力正常、无严重遗传病和特殊疾病。2. 幼儿及父母的户口和房产证的房产地址均在服务范围内;户籍、实际居住地及房产的房产证地址要一致;户籍户主及房产所有人为父母。3. 幼儿及父母的户口及房产需在2019年8月31日前迁入。
因为疫情原因,为保障在园幼儿的安全,故2020年招生在7月27-29日之间开展。
因为您居住于下马村,不属于江滨幼儿园的招生范围,请您尽快联系民办幼儿园就读。
具体情况五华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7月23日与您本人取得联系并进行答复,故在此就不再赘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