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马鞍山兴昆石场植被恢复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马鞍山兴昆石场植被恢复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马鞍山
建设单位:云南振业建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南昌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为进行“雪峰石场”的植被恢复。本次环评评价内容仅涉及植被恢复治理,本项目对“雪峰石场”多年采石形成的裸岩陡坡、弃土石堆积场,凹坑等削坡分台、回填平整后进行全面的植被恢复。
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对该片面山进行治理,通过加强以生态保护工程为重点的植被修复工程的实施建设,促进受损裸露山体景观生态系统的快速修复,本项目工程实施后,对项目区域的地质灾害及区域绿化情况有一个质的提高。根据可研提供设计资料,本次植被恢复面积约55120 m2。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①设立项目场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门工作机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工地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人负责台账管理;
②施工全过程,一是坚持每天自检自查,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特别是洒水、喷淋降尘和渣土、裸露地面的全苫盖;二是每天24小时对进出工地的渣土车等工程车辆进行检查、登记,规范使用“三池一设备”,未清洗干净的车辆,未按规定密闭容易产生泼洒、滴漏的渣运车辆,不得驶出工地现场。发现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和项目监督机构;三是依法依规开展渣土运输作业,对项目渣土运输全过程负责;
③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
④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
⑤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尽量减少因施工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2、废水
①生活污水依托一期工程已有的废水收集沟进行收集,新增生活区污水沉淀池(2m3),生活污水经澄清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依托一期工程已有食堂,在厨房旁新增一个隔油池(1m3),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排至化粪池内,与冲厕废水一同委托昆明京通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处理。
②施工期在施工区域修建临时排水沟及临时沉淀池,沉淀池容积设置为5m3/d,施工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冲厕废水委托昆明京通环卫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罐车外运并进行处理。
3、噪声
(1)施工过程优化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堆填和运输作业活动。
(2)车辆尽量选择昼间运输物料,经过居民区禁止鸣笛。路过声环境敏感目标时减速慢行。
(3)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避免设备机械带病作业。
(4)合理安排施工噪声源布置,尽量将噪声强度大的施工机械布置在远离保护目标的位置。
4、固体废物
①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
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③施工期产生的餐饮废物采用塑料桶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本项目为采石场封场后的植被修复、生态恢复工程治理项目,项目运营期没有废气、固体废弃物产生及排放。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绿化用水,绿化用水无废水产生。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9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马鞍山兴昆石场植被恢复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871825859@qq.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南路2号,篆西巷5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