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资大院业主委员会委员
召开第一次业主委员会 -
随着社会发展,居民对居住环境要求越来越高,自我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加,各类业委会不作为、业主损害小区公共利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集中凸显出来。为解决这一问题,五华区华山街道在全市率先建立起社区物业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物业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是由街道牵头,组织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民警、业委会、房屋管理服务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等参与联席会议。发挥社区“两委”在传统居民院落中组织带领群众参与自治的优势,形成社区对业主大会运行、业主委员会履职指导、监督的新局面,更好地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形成物业管理属地监管新模式,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并以此为依托实现社区各项工作对物业管理小区的全覆盖。
今年华山街道在社会治理方面开展了两项试点工作,启动分类推进居民区党建工作。实施机关党组织、机关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制度,把小区所有党员组织起来,在居民区成立党支部,以党组织为核心,构建起“居民区党组织+物业+业委会(业主代表)”的三位一体治理核心架构,解决了一系列群众身边的难题。在全市率先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今年4月15日,华山街道作为试点,率先在街道办事处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并启动9个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选举,实现居民小区党组织覆盖与物业覆盖“双推进”,下沉服务重心、延伸服务触角,开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由7至11人(单数)组成,其中中共党员不少于3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原则上主任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兼任,其中1名副主任由社区居委会专职委员担任。组成人员由社区、本社区业主联名推荐或者自荐的方式确定初步候选人,再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差额投票选举产生,鼓励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居委会成员、居民代表、党员干部参选。职责包括推动基层治理政策落实、与物业、企业沟通落实业主相关诉求、处理矛盾纠纷等。
在这两项试点创新措施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华山街道物业管理工作水平,积极构建互相通报、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的物业监管体系,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华山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又建立了社区物业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华山街道翠湖北路物资大院小区在近期顺利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就是环境和物业管理联席机制建立以来发挥作用的典型案例。
翠湖北路物资大院小区有房屋21栋,房屋建筑面积37699.71平方米,共有住户434户。建盖于上世纪70年代,新1、2、3栋建盖于2001年。2000年以前一直属于云南物流产业集团职工家属住宅小区,后来随着房产上市交易政策放开,大部分职工住房已经对外转卖,现居住在小区的在岗职工及离退休职工153户,占小区住户的百分之三十左右。近年来,随着国家三公一业改革的推进实施,城市的发展、居民小区,尤其是单位型、企业型的职工家属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体系和物业服务水平都与居民住户的普遍要求、总体期望存在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