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如何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发布时间:2020-05-26 09:26:53
信息来源:五华区医疗保障局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发生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出院结算时,个人只需向医院支付个人应承担的费用,按规定给予的定额补贴由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生育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采取定额补贴的方式进行报销。
具体标准为:发生的顺产定额包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为:一级联网结算医疗机构1500元、二级联网结算医疗机构1500元、三级联网结算医疗机构2000元;剖宫产定额包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为:一级联网结算医疗机构1800元、二级联网结算医疗机构2400元、三级联网结算医疗机构3000元;多胎生育的在以上基础上每胎增加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