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相关问题(一)
发布时间:2020-05-22 14:36:27
信息来源:五华区医疗保障局
1.城乡居民参保待遇享受是什么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一个自然年度为一个保险责任期。城乡居民于缴费年份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享有哪些医保待遇?
(1)参保人员可享受因病住院、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抢救、门诊统筹和生育分娩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一个自然年度内,患者住院享受基本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6万元,超出6万元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付9.8万,共计15.8万。
(3)享有“门诊特殊病”待遇的,所对应“特殊病”的门诊医疗费可按住院费用结算。
(4)门诊统筹及生育分娩的报销待遇在下面作为常见问题单独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