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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相关问题(二)

 1.个人参加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如何参保缴费?

答:(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可选择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即“统账结合”方式,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为9%;也可只建立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即“单建统筹”方式,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5%;

    (2)两档费率的唯一差别,除在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前,“单建统筹”方式不建立个人账户以外,其余都一样;

    (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统账结合、单建统筹)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4)年缴费金额=上年度云南地区职工平均工资X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重特病统筹费。重特病统筹费=上年度云南地区职工平均工资X0.6%+12元。首次参保时年龄超过45岁的费率加一个百分点、超过55岁的费率增加两个百分点。

  以2019年为例:从2019年4月开始执行以下缴费金额,缴费基数为5179元/月,在缴费时,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5%和9%来缴费,重特病统筹费每月32.07元。所以,个人缴费选择5%的档次月缴费为258.95+32.07=291.02元,选择9%的档次则为466.11+32.07=498.18元)。

  温馨提示:五华区灵活就业职工医保按季度核定缴费,且新参保的灵活就业职工医保有一年的待遇等待期。


2.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如何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答:户口在五华区且在昆明市五华区以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达到以下条件可以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自谋职业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待遇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社保局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可以符合医保退休条件需查阅个人档案;

  (2)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连续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

  (2)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昆明市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3)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年龄,但缴费年限达不到上述规定的,需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才能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若不补缴则按停保办理,即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补缴规定为统一按退休时执行的云南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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