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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保险相关问题(一)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形式有哪些?

  (1)用人单位   (2)个人

   2.参保单位及个人应缴医疗保险费有哪些?

  (1)基本医疗保险启动金:仅单位首次办理医保开户时缴纳;

  (2)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9.9%,在职职工缴纳2%;

  (3)重特病医疗统筹费:单位按云南省社平工资0.6%每人每月计算缴纳,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缴纳1元。(2019年社平工资为5179元/月)

   3.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单位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所有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基数总额;在职职工以个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工资收入超过上年度云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

   4.单位职工医保如何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1)随同用人单位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凡在养老保险部门办理了退休审批手续的人员或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由参保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养老保险退休单位和医疗保险退休单位需一致);

  (2)其缴费年限男不低于30年、女不低于25年方可享受退休职工医保的相关待遇(缴费年限的认定以医保系统结合个人档案为准);

  (3)单位职工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最低年限的,应以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的缴费基数为基数,按单位缴费费率,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不补划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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