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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谊和汽车经贸有限公司云南谊和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谊和汽车经贸有限公司云南谊和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谊和汽车经贸有限公司云南谊和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38号

建设单位:云南谊和汽车经贸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中斯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5400m2,主要开展汽车维修服务,维修、保养车辆约15000车次/a,喷烤漆车辆约1100车次/a,清洗车辆约12000车次/a。东风悦达起亚品牌汽车销售,比亚迪品牌汽车销售,众泰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配件及相关产品经营,小型车辆维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二手车经营,汽车保险业务经营,汽车贷款咨询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经营。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主要为维修区、喷烤漆房、洗车美容区、客户接待区、办公区等;辅助工程主要为配件库房、库房、洗手间、厨房及餐厅等;公用工程主要是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和供电系统等;环保工程主要有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经现场踏勘,目前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装修、环保设施等工程的建设,项目施工期已完成。工程在建设施工期间,无环境纠纷、污染事故和扰民投诉等情况发生。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喷烤漆房废气须采取过滤棉+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引致楼栋屋顶北侧排放,二甲苯和TSP的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要求。加强对废气处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更换过滤棉和活性炭,保证其处理效果。加强对打磨粉尘收集设施的管理,保证其收集效果。厨房产生的餐饮油烟必须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

2、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进行处理,隔油沉淀池容积为18m3;餐饮废水经餐饮隔油池(容积为6m3)预处理后,同接待办公区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接待办公区化粪池(容积为16m3)进行预处理,维修车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维修车间化粪池容积为6m3进行预处理,以上废水预处理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后,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海屯路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

3、噪声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采取吸声、消声、隔声、隔振和减振等治理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为达到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对高噪声作业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22:00-次日6:00)。

(1)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间;

(2)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3)禁止中午12:30-14:00进行钣金等高噪声作业,禁止夜间运营。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应分类收集,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进行设置。所有危险废物必须分别装入容器内储存,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地面应做好防腐防渗处理。

5、环境风险

油漆、稀释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①漆、稀释剂存放区全部进行防渗、防漏处理,确保事故状态下,也不会有污染物向外泄漏,对外界环境造成污染。仓库内、喷漆车间内严禁烟火,电器与设备采用防爆设备。

②经常检查,及时处理。油漆储存间不得混存其他物品,包装用品要及时清除。油漆、稀释剂桶要排放整齐,品种分清,库内要留通道,库门不得堵塞。库房内温度不能超过摄氏35℃。储存间要保持通风干燥,严禁在库房内配料操作,配足消防器材。储存间房门向外开,不得堵塞。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及时清除杂草和树叶等物。

③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火灾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50米,大泄漏时隔离150米,严格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④防护措施: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进入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⑤急救措施:当人体吸入有毒气体引起中毒,须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情节严重的要立即就医。

⑥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用灭火器紧急处理,及时报告,根据情况向厂内应急中心求救或拨打119。

机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①机油及维修产生的废机油需有专门的房间储存,全部进行防渗、防漏处理,存放区严禁烟火,电器与设备采用防爆设备。

②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火灾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若发生爆炸事故,撤离距离需加长,并严格限制出入。

③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全身佩戴防火防毒服,用灭火器紧急处理,及时报告,根据情况向厂内应急中心求救或拨打119。

3)应急预案

为保证企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化学事故发生,并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的危害和损失,企业应根据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以及《云南省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目录和编制要点(试行)》云环应发[2013]12号的要求编制相关的应急预案,并报昆明市官渡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03月11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2020年03月09日在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示平台板块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7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谊和汽车经贸有限公司云南谊和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南路2号,篆西巷5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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