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谁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由谁确认登记?
答: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与继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由公安部门在办理新增人口户口登记时,确认其民族成份。
Copyright © 2012-2021 www.kmwh.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我们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五华区区级机关办公大楼
技术支持电话:0871-63627325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020002
滇公网安备 53010202000622号
备案号:滇ICP备20240442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