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鼎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鼎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二号平台A1栋6楼、7楼
建设单位:云南鼎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勤策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单位拟租用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690号金鼎科技园二号平台A1栋6层(北面)、7层(整层)共计800m2闲置办公室进行装修改造后用于本项目的运营场所,拟设置实验区、办公区,不配置食堂和宿舍。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主要对项目租用构筑物内部进行简单改造及装修,内部施工过程为封闭施工,装修、装饰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粉尘和异味主要集中在室内。施工期所产生的空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废气、粉尘和刷漆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异味,属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的洗手废水及冲厕废水,废水依托该综合楼内已有的管网接入配套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
3、噪声
项目施工主要为人力施工,施工机械使用较少,施工期噪声一般为间隙性噪声,施工期主要为室内施工,经过墙体阻隔后,噪声值可以降低15dB(A)。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有边角废料、废弃包装袋及装修废材料,拟将建筑垃圾进行简单分类,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现场食宿,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不大,施工期生活垃圾拟集中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每天运送至项目附近的垃圾收集点。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所有设备均使用电源,无燃料废气产生,餐厅采用外卖,无油烟废气产生。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实验试剂配制、样品处理及样品分析过程三个环节,废气主要分为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无机废气和异味。其中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主要污染物为苯、甲醇、乙酸乙酯等挥发性有机物,本次评价统称为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无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硝酸雾和盐酸雾。项目废气经配套的通风柜收集由废气管道引至楼顶,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整个实验室内部共设置2个排风系统。通风柜共设置1个排风口,排风管道将此区域内的废气全部汇集经活性炭过滤器处理后以3000m3/h的风量排放至楼顶。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实验区废水及办公废水,其中实验区废水主要为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实验操作台、地面清洗废水及纯水制备废水;办公废水主要为办公区清洗废水、办公生活废水。
实验废液作为危废处置,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实验器皿清洗经中和池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其余实验废水与办公废水一同进入综合楼内已有的管网、化粪池处理后由现有废水排放口排入学府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
3、噪声
本项目各个实验室的设备较多,但均为小型实验设备,本项目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分析仪器、通风柜风机、振荡设备、纯水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噪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并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实验室所产生的固废、实验废液、办公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775t/a,委托地方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破碎玻璃、废包装品产生量约1.0t/a,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送检未进行实验的多余样品产生量约为0.3t/a,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本项目危废编号为HW49-900-047-49 的研发、开发和教学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废物。主要包括实验过程中使用化学试剂产生的实验废液(78.573t/a)、过期作废的化学试剂(0.001t/a)、化学品废弃容器及废擦镜纸等(0.05t/a)、废活性炭(0.05t/a)废培养基(0.33t/a)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险废物专用容器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包括化学试剂、实验室危废,营运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化学试剂时由于管理疏漏导致的贮存不当、操作失误引起的泄漏、随意丢弃造成化学品直接污染环境和实验室危废管理不当导致未按规范存贮、运输过程发生事故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通过制定比较完善的环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对易发生泄漏的部位实行定期的巡检制度,加强和完善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交接等环节的管理,并在项目改造完成后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管理部门备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1月9日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4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鼎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871825859@qq.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南路2号,篆西巷5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