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口服剂分厂产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口服剂分厂产能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春雨路141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对口服剂分厂的车间、设备、空调通风和电气等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设计产能为年产30亿片(粒、袋)。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施工期主要为现有厂房内部改造,建筑工地场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墙,施工区域做好洒水降尘措施,对建筑物立面设置封闭的防护网;
2、废水
施工人员使用厂房内现有卫生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依托公司现有1#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昆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少量施工废水与水泥砂浆等建材的拌合使用的过程中消耗,无外排施工废水。
3、噪声
①合理布置施工机械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
②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整体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施工期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
③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运输车辆途经敏感区域,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使他们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唱歌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装修固废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更换淘汰的废弃设备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按照相关的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原有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制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医药尘)和消毒有机废气。在3楼压片和硬胶囊各主要产尘操作室内设置抽风系统,收集后将废气引入5楼除尘室经原有各自布袋除尘器(共9个)净化后,汇总后由1根35m高的排气筒排放;在4楼制粒干燥各主要产尘操作室内设置抽风系统,收集后将废气引入5楼除尘室经各原有自布袋除尘器(共6个)净化后,汇总后由1根3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本次新增3台沸腾干燥机,废气经表冷除湿+布袋除尘器净化后,分别由3根30m高的排气筒排放;原有4台包衣机机分别在设备上配备了布袋除尘器处理含尘废气,净化后废气经4座30m排气筒。
项目改造后,使用75%酒精对生产洁净区进行擦拭、喷淋消毒,消毒后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厂房空调系统以无组织的形式外排,经空气稀释扩散后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水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废水主要为化验药品所产生的检测废液、清洗废水以及生产车间的地面清洁废水。本次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项目废水收集后送公司现有1#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00m3/d)处理,废水处理达标后排至昭宗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干燥机、包衣机、制粒机、压片机、包装机、风机等运转产生的噪声,所有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废物主要有粉尘和废布袋、质检废弃试剂、药品、废产品、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公司现有150m2危废暂存间,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制剂过程产生的废包材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 1.2t/a,由项目收集后,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进行资源再利用。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包括乙醇、乙酸乙酯,营运期的环境风险主要为化学品泄漏,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通过制定比较完善的环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对易发生泄漏的部位实行定期的巡检制度,加强和完善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交接等环节的管理,并在项目改造完成后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管理部门备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0年2月11日在昆药集团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0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口服剂分厂产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871825859@qq.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南路2号,篆西巷5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