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 12 号 目 录
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五华区审计局关于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结果
(二○一九年十月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自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6月28日,对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区住建局是负责管理全区房地产行业和城乡建设、人防、防震减灾工作的区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内设12个职能科室。
审计结果表明:区住建局2018年预算编制程序合法合规,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收支内容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存在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表不符、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培训费超支、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无形资产未入账、提供公车外出的同时报销市内交通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固定资产账账不符179 003元、账表不符512 833元、车辆账实不符1 798 586元;
(二)非税收入60 188.92元未上缴;
(三) 培训费超预算支出20 927.50元;
(四) 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15 465元;
(五)购置资产未入无形资产账4 800元;
(六)提供公车外出的同时报销市内交通费1 12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区住建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将非税收入结存资金60 188.92元上缴区财政;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控支出范围及标准,杜绝培训费超预算支出行为的再次发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杜绝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问题再次发生;将购买的升级软件记入无形资产账;收回已报销的市内交通费1 120元,并归还原资金渠道。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提出了健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在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毁损等方面建立内部监督和控制机制,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清查核对制度,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使用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共同组织人员定期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摸清家底,盘盈或盘亏资产按管理权限上报审批或审核备案,做到账账、账表、账实相符等七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住建局对此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查明固定资产不符的原因并进行调账和漏报资产的补录,收回已报销的市内交通费1 120元,结合审计对超预算支出、专款未专用问题的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单位预算执行。区住建局在审计规定整改时限内上缴非税收入37 290.32元,余22 898.60元正在清理,待清理完毕再行报送整改结果。
昆明市五华区审计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