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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2019年9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mail: 540420301@qq.com

电话/传真:0871-65372196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南路2号,篆西巷5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6500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出文日期

1

昆明市五华区大观河篆塘公园段水环境治理项目


昆五环评复[2019]27号

2019.9.6

2

昆明市五华区桃园片区防洪沟及调蓄池建设工程


昆五环评复[2019]28号

2019.9.6

3

昆明安琪儿妇产医院有限责任公司5号楼改造工程


昆五环评复[2019]29号

2019.9.10

4

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上山段)防洪滞蓄工程1


昆五环评复[2019]30号

2019.9.11

5

晖烁工贸有限公司金属配件机加工


昆五环评复[2019]31号

2019.9.30

6

昆明市五华区乐微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


昆五环评复[2019]32号

201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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