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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单位及商户在城市管理方面应该做到哪些?

临街单位及商户在城市管理方面应该做到哪些?


根据《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城市临街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到:

(一)店面整洁有序,店面招牌按照规定设置,无店外经营、乱摆摊点、乱堆乱放、乱停车辆;

(二)门前区域无烟头、纸屑、果皮、积水、污渍,无乱涂乱画、喷涂小广告等行为;

(三)门前绿地内无倾倒垃圾、摊晒衣物、堆放物料,无在树木上拴挂物品、倚树盖房搭棚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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