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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或挖掘公路的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需要占用或挖掘的,请按规定到五华区行政审批局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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