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努力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做好项目选择和前期调查论证工作,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计划,现向全区征集储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储备项目申报须符合《昆明市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有关资金使用范围要求,不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不得申报。各街道要加强对项目的考察、筛选、论证。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1、由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填写“五华区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备案表”及五华区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储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样表附后)。
2、各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填写项目汇总表,(样表附后),统一上报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3、各街道办事处接通知后,按要求认真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于2019年6月1日前以各街道办事处形成经费报告统一上报五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实施点要有经费报告及预算,逾期不予受理。
4、对能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传承和经济发展及当地脱贫致富、有市场前景的民族文化产业项目择优申报。(五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将根据各街道申报项目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将重点项目、优势项目纳入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择优上报省市各级专项扶持)。
联系人:何周勇 0871-63633949(传真) 135****8598
附件:1、昆明市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五华区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备案表;
3、五华区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储备项目汇总表;
4、五华区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储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